半年後的某个深夜,林宥铭独自来到守娘巷。他已经很久没有打开EM-0852的即时监控,今晚他不需要手机,不需要萤幕,不需要数据。他只是想来这里站一会。
巷子跟半年前完全不同了。路面重新铺过,墙面做了加固,那块刻着铭文的金属牌在路灯下反S出温和的光泽。那面曾经贴着符纸的红砖墙,现在是国定古蹟的一部分,被保护、被记录、被铭记。他站在巷底,伸手触m0那块铭牌,金属的冰凉沿着指尖传上来。
「我做到了。」他低声说。不是对自己,不是对墙,而是对她——对那个一百九十年前跪在这里、後脑破裂、双眼圆睁、被压在城墙下的年轻nV人。「我把你的名字写进去了。不是写在疏文里,不是写在牌位上。是写在法院判决书、国定古蹟公告、文化资产保存法的正式文件里。你的案子,永远不会再被删除。」
夜风穿过巷子,吹动墙头的几丛乱草。他身後的路灯闪烁了一下,像是某种回应。他转身准备离开,却在巷口的Y影中看见了一个人影。那人穿着深蓝sE套装,双手cHa在外套口袋里,静静地站在那里,不知道已经看了多久。
「诗颖?」
「你果然在这里。」她的声音听不出情绪,但她的眼神——在路灯下,他看得很清楚——不是责备,不是无奈,而是一种他曾经见过,後来以为再也见不到的温柔。
「我在跟她说,我做到了。」
「她知道。她一直都知道。」周诗颖走到他身边,抬头看着那块铭牌,「你做的这些,她都看到了。你辞掉工作,翻遍法条,对抗一整个开发T系,把她的名字从鬼故事里挖出来,放进法院判决书里。每一个步骤,她都看到了。」
「所以你觉得,她现在可以闭上眼睛了吗?」
周诗颖没有回答,只是从口袋里拿出手机,打开EM-0852的即时监控。监视器画面中,路灯照在铭牌上,反S出一点微光。时间戳记稳定地跳动着,一分一秒。她把手机递给林宥铭,示意他看萤幕的右下角。时间戳记下方多了一行小字,字T极小,笔画歪斜,却清晰可辨:
「多谢。」
林宥铭看着那两个字,看了很久。最後他把手机还给周诗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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